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批2020—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
作者: 时间:2021-02-28 点击数:

根据山东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、山东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《关于2020年度—2022年度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(鲁财税[2021]4号),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,有效期为三年。这一资格的取得,既是对基金会在专业性、合规性的肯定,也是对基金会更好发展的有力推动。获此资格,意味着向我校基金会捐赠的企业、个人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。

此次免税资格的审批条件较之以前更加严格,免税资格有效期较之以前的一年改为三年。基金会将以此为契机,以学校应用型本科大学建设为导向,加强制度建设,完善内部治理,遵守捐赠人意愿,积极作为,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
  关于2020年度—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-鲁财税(2021)4号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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